宜丰县林业局救助放飞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
1月28日下午,宜丰县芳溪林业工作站接到群众送来一只“猫头鹰”,称其不能飞行,希望得到救助。经观察,其头部有明显耳羽簇,上体具黑色杂纹,下体皮黄色,条纹黑色。经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鉴定,该野生动物为领角鸮,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对其进行仔细检查发现,其没有外伤,体况良好,很可能是饥饿导致体力不支。
在经过精心喂养后,领角鸮体力逐渐恢复,精神明显好转。1月29日傍晚,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将领角鸮在东方禅文化园进行了放飞。
(作者:卢智灵、刘灵敏)